唐龍(1477年—1546年),字虞佐,號漁石,浙江蘭溪縣(今浙江省蘭溪市)人,明朝政治人物,正德戊辰進士,嘉靖間累官吏部、刑部、兵部尚書。諡文襄。
生平
唐龍早年受業於同縣章懋。弘治十四年(1501年)舉辛酉科浙江鄉試,正德三年(1508年),登進士,授山東郯城縣知縣。正德六年(1511年),畿內爆發劉六劉七起義,席捲多省,唐龍數次抵禦劉六進攻。父喪丁憂去職。
服除,授監察御史,出按雲南。錢寧義父參將盧和坐罪當死,錢寧為奏辯,下鎮撫覆勘。恰會遣官錄囚,錢寧下屬欲出面和解,為唐龍所逮捕,正其罪。再出按江西。
正德十六年(1521年),世宗即位。七月唐龍升任陝西提學副使[1],嘉靖五年(1526年)十一月遷山西按察使,六年十二月召為太僕寺卿[2]。
嘉靖七年(1528年)二月,唐龍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。八年十月召拜為右副都御史,回都察院管事。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,十年八月升左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年),陝西發生大饑荒。吉囊擁眾臨邊,延綏告警。明世宗命唐龍擔任兵部尚書、三邊總督併兼理振濟,發內帑金三十萬前往。唐龍用總兵官王效、梁震,屢次擊退敵軍[3]。
嘉靖十四年(1535年),召為刑部尚書。九廟修成,唐龍上充軍應赦者一百四十人,除豐熙、楊慎、王元正、馬錄、呂經、馮恩、劉濟、邵經邦外,其餘人全部釋放。尚書六年考滿,十六年(1537年)八月加太子少保。十七年四月,唐龍遂以母老乞歸侍養[4]。
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八月,再起用為南京刑部尚書,隨即於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。次年兵部尚書戴金罷免,世宗召還唐龍替任,四月兼提督團營軍務。太廟修成後,加太子太保。十二月代熊浹為吏部尚書,其為官勞績,凡事均諮詢僚佐,因年邁多病,動輒為僚佐所欺。御史陳九德劾前選郎高簡罔上行私,連及唐龍衰暮。高簡下詔獄,唐龍引疾辭職未成,吏科給事中楊上林、徐良輔又疏論高簡之事,世宗下詔,高簡杖刑六十遣戍,楊上林、徐良輔因不早言罷官,唐龍則黜為民,嘉靖二十五年(1546年)七月卒於回鄉途中。經過數年,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辯解,朝廷復其原職,追贈少保,諡文襄。唐龍曾與嚴嵩為善,其罷官之事,實為夏言所為[5]。
著作
唐龍文風浩瀚,作詩尤長於五言。有《易經大旨》、《群忠錄》、《黔南集》、《江右集》、《關中集》、《晉陽集》及《淮陽集》等,今存《漁石集》四卷[6]。
家族
參考文獻
相關條目
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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